规范“绩效查核」剽只手
其一,是把“项目绩效”与“项目公司治理绩效”混为一谈。自己一向以为作为付费调整主张而纳入查核的“绩效”应理解为“项目实现公共服务指标的水平”,这是“按效付费”的唯一凭据和理由。而在项目规划中经?吹降脑蚴嵌浴跋钅抗局卫砑ㄐА鄙踔潦嵌灾卫硇形陨淼牟楹,没有紧扣项目指标来布局查核指标系统2楹酥副晖牙胂钅恐副甑奈扌蚶┐蠡颉胺夯狈豪,“绩效查核”之手要大干一场的急迫之情跃然纸上,在此情况下“专业人做专业事”、阐扬项目公司“自主能动性”则有沦为PPP纸上心灵之虞。
其二,是把“绩效”与“违约”混为一谈。典型的好比将是否出现质量安全变乱、工期是否满足约定要求、资金是否实时到位等等作为绩效付费打吩炖价科目,并相应扣减当局付费(或补助)。幼我理解,为“按效付费”而设置的绩效查核是当局方执行机构在PPP项目正常运营情况下的一个常态治理机造,查核焦点是项目指标实近况况,而非实现指标的过程或过程中出现的特定事务,尤其不能把绩效查核机造做成了违约措置机造。以“绩效查核”之名吞吐了违约内容,以“绩效扣费”取代违约处罚,“绩效查核”承担了不该承担的工作。
其三,是“绩效打分”与“按效付费”的数量挂钩方式短缺论证支持。此刻已根基不太可能去追根溯源第个选取“打分~扣费”模式的项目对数量关系的论证过程了,现实中大量项目诸如“绩效评分90分以上不扣费,85~90分扣减支付5%”等等这样一些司空见惯的合同约定,轻飘飘几句话就“定了”,这还姑且不论“打分权沉”设置和评分步骤的合理性问题。“打分~扣费”数量挂钩关系更多所出现的是“案例参考”或“专家会认定”的黑匣式“吞吐决策”过程,实操中根基没有见到对这个问题的系统性钻研论证。“按效付费”技术操作极度专业,利益牵扯极其敏感,在“打分~扣费”环节上的近况做法想必项目参加各方都是心存忧郁甚至震惊的。
其它问题和隐忧暂按下不表,总的见解,绩效查核和按效付费注定是规范PPP项主张沉要抓手之一,但大前提是这只试祓首要保障自身的规范性和科学性;经验无价,智慧无限,相信这只手会越来越“有理、有利、有节”,也才更有力。
(陈宏能 人生就是搏官网征询 2019.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