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就是搏官网

当前地位: 首页» 资讯中心» 政策律例

政策律例

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治理法子》的通知

颁布日期:2016-12-13 作者: 起源:

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治理法子》的通知

财农[2016]181号

    农业部,各省、自治区、直辖视注打算单列市财政厅(局)、水利(水务)厅(局),新疆出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水利局:

  依照《国务院关于鼎新和美满中央对处所转移支付造度的定见》(国发〔2014〕71号)、《国务院关于印发推动财政资金两全使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15〕35号)以及《中央对处所专项转移支付治理法子》(财预〔2015〕230号)等有关要求,为规范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治理,财政部、水利部造订了《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治理法子》。现予印发,请遵循执行。

  附件: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治理法子

  财政部   水利部

  2016年12月2日

附件:

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使用治理法子

  第一条  为加强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治理,提高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推进水利鼎新发展,凭据《预算法》和《中央对处所专项转移支付治理法子》(财预〔2015〕230号)蹬仔关司法律规和造度划定,造订本法子。

  第二条  本法子所称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以下简称水利发展资金),是指中央财政预算铺排用于支持有关水利建设和鼎新的专项资金。水利发展资金的分配、使用、治理和监督合用本法子。

  水利发展资金使用治理遵循科学规范、公开通明;两全两全、凸起沉点;绩效治理、强化监督的准则。

  纳入中央部门预算的水利发展资金依照部门预算治理有关划定执行。

  第三条  水利发展资金由财政部会同水利部掌管治理。

  财政部掌管假造资金预算,审核资金分配规划并下达预算,组织发展预算绩效治理工作,领导处所加强资金治理等有关工作。

  水利部掌管组织水利发展资金支持的有关规划或执行规划的假造和审核,钻研提出资金分配和工作清单建议规划,协同做好预算绩效治理工作,领导处所做好项目和资金治理等有关工作。

  处所财政部门重要掌管水利发展资金的预算分化下达、资金审核拨付、资金使用监督查抄以及预算绩效治理总体工作等。

  处所水利部门重要掌管水利发展资金有关规划或执行规划假造、项目审查筛选、项目组织执行和监督等,钻研提出资金和工作清单分化铺排建议规划,做好预算绩效治理具体工作。

  第四条  水利发展资金支出领域蕴含:

 。ㄒ唬┡┨锼ㄉ,重要用于农田及牧区饲草料地灌排工程设施建设(含“五幼水利”、村落河塘清淤整治等)及配套机耕路、农业灌排电力设施、灌溉计量设施建设。

 。ǘ)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重要用于地下水超采区水利工程建设及体造机造创新等。

 。ㄈ┲杏缀拥乐卫砑俺恋阆刈酆险,重要用于中幼河道防洪治理及中幼河道沉点县的水系综合整治。

 。ㄋ模┯仔退饨ㄉ杓俺占庸,重要用于新建幼型水库及幼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

 。ㄎ澹┧廖止こ探ㄉ,重要用于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俚匕又卫,重要用于病险淤地坝除险加固。

 。ㄆ撸┖雍水系连通项目,重要用于江河湖库水系连通工程建设等。

 。ò耍┧试唇谠加氡;,重要用于国度水资源监控能力建设等水资源节约与;。

 。ň牛┥胶樵趾Ψ乐,重要用于山洪灾害非工程措施建设、沉点山洪沟防洪治理等。

 。ㄊ┧こ躺枋┪扪,重要用于补助农田水利设施和县级及以下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农业水价综合鼎新有关支出等。

  水利发展资金不得用于征地移民、城市景观、财政补助单元人员经费和运行经费、交通工具和办公设备购置、楼堂馆所建设等支出。

  县级可依照从严从紧的准则,在水利发展资金中列支勘测设计、工程监理、工程招标、工程验收等用度,用度上限比例由省级财政部门会同水利部门确定,省、市两级不得在水利发展资金中提取上述用度。

  水利发展资金准则上不得用于中央基建投资已铺排资金的水利项目。

  第五条  水利发展资金尝试中期财政规划治理。财政部会同水利部凭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水利中持久发展指标,国度宏观调控总体要求和跨年度预算平衡必要,假造水利发展资金三年滚动规划和年度预算。

  第六条  水利部汇总假造实现的以水利发展资金为重要资金渠路的有关规划或执行规划应商财政部赞成后印发执行。处所水利部门在假造本地域水利发展资金有关规划和执行规划时,应充分征求处所同级财政部门定见。

  第七条  中央对各。ㄗ灾吻⒅毕绞幼⒋蛩愕チ惺,以下统称。┓峙渌⒄棺式鹗,重要采取成分法。对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沉点建设项目以及水利建设工作较少的直辖视注打算单列市,可采取定额补助。成分法的分配成分及权沉如下:

 。ㄒ唬┲副旯ぷ鳎ㄈǔ50%),以财政部、水利部凭据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确定的水利发展指标工作为凭据,通过有关规划或执行规划明确的分省工作量(或投资额)测算。

 。ǘ)政策倾斜(权沉20%),以全国穷困县、革命老区县(含中央苏区县)、民族县、边陲县个数为凭据。

 。ㄈ┘ㄐС煞郑ㄈǔ30%),以国务院最严格水资源治理造度查核了局,财政部、水利部组织发展的有关绩效评价了局,监督查抄了局和预算执前进度等为凭据。

  省级对市级或县级分配水利发展资金的具体法子,由省级财政、水利部门自行确定。

  第八条  财政部该当在每年10月31日前将下一年度水利发展资金预计数和工作清单初步铺排情况提前下达省级财政部门,并抄送水利部、省级水利部门和财政部驻各地财政监察专员处事处(以下简称专员办)。财政部该当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审查核准中央预算后90日内印发下达水利发展资金预算文件,将水利发展资金正式预算、工作清单下达省级财政部门,批复区域绩效指标作为绩效评价凭据,同时抄送水利部、省级水利部门和本地专员办。

  工作清单重要蕴含水利发展资金支持的年度沉点工作、支出方向、具体工作指标等,对党中央、国务院明确的沉点工作或试点项目,可明确资金额度。

        省级财政部门会同省级水利部门凭据有关规划或执行规划等分化下达预算,在优先保障实现党中央、国务院确定的沉点工作、试点项目和工作清单确定工作的基础上,可凭据本地域情况两全铺排各支出方向的资金额度;凭据财政部、水利部要求,在规按功夫内,将汇总形成的全省绩效指标、分支出方向资金铺排情况报财政部、水利部,并抄送本地专员办。 

  专员办督促处所财政、水利部门分化下达预算,审核区域绩效指标,并在收到省级财政、水利部门抄送的区域绩效指标的20日内,将区域绩效指标审鉴定见报财政部。

  第九条  处所各级水利部门该当会同同级财政部门采取竞争立项、成立健全项目库等方式,实时将资金落实到具体项目。同时,督促项目单元提前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加快项目执行和预算执前进度。

  第十条  水利发展资金激励采取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民办公助等方式,加大对田舍、村组集体、农夫专业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执行项主张支持力度;激励选取当局和社会本钱合作(PPP)模式发展项目建设,创新项目投资运营机造;遵循“先建机造、后建工程”准则,对峙建管并沉,支持农业水价综合鼎新和水利工程建管体造机造鼎新创新。具体法子由处所自行造订。

  第十一条  各级财政部门该当会同同级水利部门依照财政部涉农资金两全整合使用有关划定,加强水利发展资金两全整合。分配给穷困县的水利发展资金,依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支持穷困县发展两全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试点的定见》(国办发〔2016〕22号)有关划定执行。

  第十二条  水利发展资金的支付依照国库集中支付造杜仔关划定执行。属于当局采购治理领域的,依照当局采购有关司法律规划定执行。结转结余的资金,依照《预算法》和其他有关结转结余资金治理的有关划定处置。属于当局和社会本钱合作项主张,依照国度有关划定执行。

  第十三条  各级财政部门该当会同同级水利部门加强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绩效治理,成立健全全过程预算绩效治理机造,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水利发展资金绩效治理法子另行造订。

  第十四条  财政部该当将水利发展资金分配了局在预算下达文件印发后20日内向社会公开。

  第十五条  各级财政部门和水利部门都应加强水利发展资金的监督查抄。专员办依照工作职责和财政部要求,发展水利发展资金预算监管工作。分配、治理、使用水利发展资金的部门、单元及幼我,该当依法接受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应实时造订整改措施并落实。

  第十六条  水利发展资金申报、使用治理中存在弄虚作假或挤占、挪用、滞留资金等财政违法行为的,对有关单元及幼我,依照《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罚条例》进行处罚,情节严沉的查究司法责任。

  各级财政、水利蹬仔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水利发展资金分配、项目铺排中,存在违反划定分配或使用资金,以及其他滥用权柄、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违游记为的,依照《预算法》、《公务员法》、《行政监察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罚条例》等国度有关划定查究相应责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置。

  第十七条  省级财政部门该当会同省级水利部门,凭据本法子并结合本地域现实,造订水利发展资金使用治理执行细则,沉点明确省级及以下的部门职责、支出领域、资金分配、支付治理、绩效治理、资金整合、机造创新、监督查抄、责任查究等,抄送财政部、水利部及本地专员办。

  第十八条  本法子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江河湖库水系综合整治资金使用治理暂行法子》(财农〔2016〕11号)、《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和水土维持补助资金使用治理法子》(财农〔2015〕226号)、《中央财政山洪灾害防治经费使用治理法子》(财农〔2014〕1号)、《幼Ⅱ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中央专项资金治理法子》(财建〔2013〕574 号)、《沉点幼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和资金治理法子》(财建〔2010〕436号)、《沉点幼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财政专项补助资金治理暂行法子》(财建〔2007〕619号 )同时废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