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统一增值税幼规模纳税人尺度的通知
财税〔2018〕3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视注打算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度税务局、处所税务局,新疆出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美满增值税造度,进一步支持中幼微企业发展,现将统一增值税幼规模纳税人尺度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增值税幼规模纳税人尺度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
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执行细则》第二十八条划定已登记为增值税通常纳税人的单元和幼我,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转登记为幼规模纳税人,其未抵扣的进项税额作转出处置。
三、本通知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18年4月4日